小型車附掛拖車需要申請嗎?

需要,依據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八十五條規定:「汽車非經公路監理機關核准,不得擅自附掛拖 車行駛。」,且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二十九條,如汽車牽引拖架或附掛拖車不依規定,或者 未經核准,附掛拖車行駛,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。而「使用中小型汽車附掛拖 車變更審查及登檢作業規定」第四條則規定:
「申請者應繳交之書面資料包括:
  • 申請函含汽車牌照號碼、引擎及車身號碼等資料之車輛清冊。車輛清冊所列小型汽車之新領牌照登記書及行車執照影本。
  • 擬安裝之聯結裝置合格報告影本(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一日前提出申請者,其聯結裝置之合 格報告得以專業機構認可之其它技術證明文件替代)。小型汽車可附掛拖車之相關設計資料(國產車加蓋製造廠公司及負責人印章、進口車應由進口 商於國外原廠提供之相關規格資料加蓋進口商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);汽車所有人如於取得前述 資料有困難時,可向專業機構申請代為向汽車進口商或國內汽車製造廠尋求提供。」

遊艇專用拖車需要掛車牌嗎?

需要,因為屬於輕型拖車,遊艇專用拖車需要申請牌照,根據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二條規定: 「九、拖車:指由汽車牽引,其本身並無動力之車輛:依其重量等級區分,總重量七百五十公斤以上者為 重型拖車,未滿七百五十公斤者為輕型拖車。」車輛需要依規定申請車牌才能合法上路。

拖掛遊艇專用拖車上高速公路,過路費如何計算?

只收母車費用,依據「國道高速公路通行費徵收計劃」其中的小型車包含小客車、小貨車、小客貨兩
用車、代用小客車、小型特種車及小型車附掛輕型拖車。

小型車拖科建鋁合金遊艇需要聯結車駕照嗎?

不需要,依據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二條及第六十一條規定:「拖車未滿七百五十公斤者為輕型拖 車,已領有聯結車、大客車、大貨車或小型車駕駛執照者,得駕駛小型車並附掛輕型拖車。」,且依據
「使用中小型汽車附掛拖車變更審查及登檢作業規定」第十條:只需於行車執照及新領牌照登記書加註 「兼供曳引」,及登載小型汽車可附掛拖車之總重量與總聯結重量。

遊艇專用拖車需要繳稅、驗車嗎?

不須繳稅,也就是免牌照稅以及燃料稅,但是每年需要驗車一次,每次費用為450元。

小型車是否可附掛遊艇專用拖車?

向監理機關申辦行照變更完成後可以合法拖曳 , 申請方式參考Q6 , 依據「使用中小型汽車附掛拖車 變更審查及登檢作業規定」第五條:「小型汽車可附掛之拖車總重量,不得超過小型汽車車重之百分之九 十與一百一十公斤之總和,但附掛拖車之總重量不得大於小型汽車之車重」,假設車重1000公斤,此車可 附掛1000公斤的拖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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